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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7-01-11 17:31:09

   为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、办理代表有关事项的工作机构。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领导下,开展对《代表法》、《浙江省实施<代表法>办法》、《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,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视察、检查、评议等活动;承办常委会对有关工作进行监督的具体事宜,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;负责代表会前视察和议案意见的征集、归类、答复、反馈工作;负责市人代会的议案、建议、批评和意见的编印、交办、自办和督办工作;按照《代表法》的要求,加强与代表的联系,指导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,为发挥代表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搞好服务工作;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,做好乡镇人大干部培训和工作交流,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;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对人民群众反映的“热点”、“难点”问题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,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、调查和评议;对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调研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完成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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